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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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充电站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创建时间:2017-11-20 07:11:33点击量: 775

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充电站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充电站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充电站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Z-171117-06
三、招标范围: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单包或全部标包投标。
      货物需求一览表(总共60个站)
物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交货日期 质保期 交货地点
安防后台管理软件   1套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消防系统智能接入单元 报警主机 1台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烟感 2只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温感 2只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温湿度传感器 2只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红外感烟探测器 2只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红外对射传感器 2只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安装辅料 2只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室外快球 CCD、540TVL、36倍光学变焦、128预置位,网络型 2只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室内中速球 CCD、540TVL、36倍光学变焦、128预置位,网络型 2只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室外固定枪机 CCD、480TVL、彩转黑
网络型
3台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防雷器 网络、电源二合一,与室外摄像机配套 7只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摄像机支架 与摄像机配套 7套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站端视频处理单元 8路网络视频 1套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视频专用硬盘 SATA、3T、7200转 2只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室外立杆 不锈钢;直径100mm;高4.5m;壁厚不小于3mm 2根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不锈钢防水箱 IP66 1个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电源线 RVV-2*1.0 1000m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网线 超五类网线 800m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光纤 GYFTZY53-4B1 200米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光纤收发器 1光4电 2对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安装辅料 热镀锌管、PVC管等 足量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现场施工、安装及调试   1套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8个月 招标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具体供货不局限于上述产品。应包括上述产品相关配件,类似升级产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专用资格要求
项目名称及包号 采购方式 厂商要求 认证证书 备注
充电站安全管理系统 公开招标 制造商或集货商 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集货商须提供制造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集货商须提供硬盘录像机、交换机的生产制造商代理资质
备注:
1.投标人持有的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资质能力核实证明函件中含有的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2)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5)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招标当年度未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
(6)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7)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在项目货物组件材料配置表中全部列明,不得漏项、空项,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以及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投标人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对于合同价格、同配同价、供货时间、监造与检验、质量保证、寿命周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合同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附录中逐项明确响应。
(9)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代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并出具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签署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b.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并出具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满足相应要求的质保承诺;
c.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认证证书、试验报告等资格证明文件;
d.代理商及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e.制造商及投标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备注:(1)投标人持有的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资质能力核实证明函件中含有的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奥体中心西柳体育场2050室(233入口旁门)
(3)售价:300元/包,采购文件售出不退。标书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银行电汇及现场报名标书费可合并汇款,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标书费的具体分标、包号,确保标书费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账。
汇款账号(本账户只接受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称:山东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支行
账    号:37050161860800000099
(4)获取方式:需携带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为一证)、开户行许可证、投标报名表、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压缩为PDF格式发送至sdehzb@163.com,文件命名:****项目**包**单位(可简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2日08:30-0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2017年12月12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东路666号金智源文化创意产业园A2楼四楼会议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山东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济南奥体中心西柳体育场2050室(233入口旁门)
(3)联系人:郑潇潇
(4)联系电话:0531-88540037
(5)财务联系电话:0531-88540037

(6)电子信箱:sdehzb@163.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布网站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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